棗莊新聞網訊 6月2日,滕州市姜屯鎮(zhèn)小洪瞳村一村民李某在收拾去世老人的遺物時,發(fā)現一支生銹的獵槍,因想起派出所近期多次進村宣傳私藏槍支彈藥的危險性及嚴重性,認識到非法持有或者私藏槍支彈藥屬違法犯罪行為,便主動向姜屯派出所報告并上交。派出所民警入村做好跟進宣傳,進一步增強轄區(qū)群眾自覺抵制非法槍爆物品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引導教育群眾認清危害,防范涉槍涉爆違法犯罪行為。
據了解,為深入推進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全力消除安全隱患,滕州市公安局姜屯派出所通過進村入戶宣傳、發(fā)放宣傳資料,解答涉槍涉爆相關問題等多種形式向廣大群眾告知槍爆違法犯罪的社會危害和持有私藏槍爆物品的嚴重違法性,廣泛宣傳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關于依法收繳非法槍爆等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通告》內容,鼓勵群眾主動上繳、踴躍舉報,動員人民群眾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堅決鏟除各類涉槍涉爆安全隱患,營造“自覺遠離、人人抵制非法槍爆物品”的良好氛圍。(記者 甄宗奎 通訊員 鐘家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