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滕州市張汪鎮(zhèn)楊樓村,只要一提起村黨支部書記、人民調解員“法律明白人”楊學偉,村民們都會稱贊他既是一位好書記,又是一位化解村民矛盾糾紛的明白人,任職村黨支部書記以來,先后調解各類民事糾紛100余起,全村22年零上訪。
楊學偉擔任村黨支部書記以來,扎根基層服務群眾,傾聽群眾訴求,回應群眾關切,從領學法律到宣傳法治、從社情收集到糾紛化解,為不斷提升基層依法治理水平默默奉獻,用實際行動樹立了基層“法律明白人”的良好形象。在村民眼中,他是帶領村民尊法、學法、知法、守法的“領頭雁”,是群眾身邊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的“智多星”。近幾年來,楊樓村先后被評為滕州市先進基層黨組織、滕州市五星級美麗鄉(xiāng)村、棗莊市“四德工程”建設示范單位、棗莊市法治文化宣傳教育示范點;楊學偉先后獲得滕州市2023年優(yōu)秀人大代表、棗莊好人、棗莊市優(yōu)秀共產黨員、山東省優(yōu)秀共產黨員等榮譽。
當好法律領學員
爭做專業(yè)明白人
楊學偉深知,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和良好的業(yè)務能力是做好“法律明白人”工作的重要基礎。只有自己先看得懂法律、講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規(guī),才能和村民講得通,大家才能信服。為了使自己成為一名“法律明白人”,沒有法律專業(yè)背景的他利用空閑時間主動學習研究《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人民調解法》等與群眾日常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積極參加鎮(zhèn)黨委政府、司法所舉辦的理論學習和各類專題業(yè)務培訓。與此同時,他把日常工作當作提升能力的好機會,堅持學中干、干中學,遇到不懂的問題就打電話或當面向司法所、村居法律顧問虛心請教,逐漸從法律領域的“門外漢”變成了獨當一面的“明白人”,幫助群眾依法解決問題愈發(fā)得心應手、游刃有余。
當好法治宣傳員
傳播法治好聲音
楊學偉注重發(fā)揮普法“領頭雁”作用,利用自身所學法律知識,積極投身普法宣傳工作,在村內開設普法課堂,定期組織村民進行法治專題學習,并結合典型案例向村民宣傳與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把“法言法語”轉化成“鄉(xiāng)音土話”,讓村民真正感興趣、聽得懂、學得會、用得上。在村辦公室開設法治書屋,方便群眾開展法律學習,查閱法律資料。在處理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等具體問題時,他都會加大法律知識的宣講力度,把法治宣傳貫穿于矛盾糾紛化解的全過程,做到以法促調,以調促宣。在他的宣傳引導下,法治觀念日漸深入人心,在村內形成了人人都學法、事事都依法的良好氛圍。
當好群眾調解員
辦好群眾關心事
由于人熟、地熟、事熟、法熟且德高望重,楊學偉對村內外矛盾糾紛“號得準脈”、跑得動腿,經常主動調處村內外的各類矛盾糾紛。2023年8月,村民老李因鄰居老張緊挨其院墻栽種的一棵楊樹地下根莖龐大,導致其院墻出現裂縫,遂與老張發(fā)生爭執(zhí)。楊學偉得知后,主動介入,在勘查完現場后,多次到兩家做工作:“老張,《民法典》有規(guī)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損毀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老李要求你砍掉楊樹并修復院墻于法有據?!薄袄侠?,你和老張是前后鄰居,屋搭山、地連邊的,別因為這點事兒傷害兩家多年來的感情。”在楊學偉耐心勸解下,老張同意將楊樹砍除,并賠償老李院墻修繕費用,兩家握手言和。一直以來,村民之間發(fā)生的矛盾糾紛,他總能通過“法、理、情”相結合的調處方法,將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懊馨l(fā)生了,先找‘法律明白人’評評理,很多矛盾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方便又管用”村民婁娟娟說。
近年來,楊學偉積極聯(lián)絡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開展專題法治宣傳活動6次,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5起,運用自身所學幫助群眾化解一個又一個法律難題,讓村民的法律意識日益增強,使村內法治氛圍蔚然成風,為村居的和諧穩(wěn)定貢獻了法治力量。(趙龍)